1.有个学生,于2006年9月在完成了部分语言课程(10周)向A大学提出休学申请并回国养病一年。现痊愈希望返回澳洲,咨询其签证是否仍有效。询问的结果是签证仍可使用。然而此学生愈更换学校,由原来的A大学更换成B大学,不知道可不可以更改或怎样来更换。询问的结果是可以,只需把新学校的COE发给使馆就可以了(此学生以前为电签),并建议最好与原学校沟通,取消所有课程(但不必须)。。只带着打印出来的COE和有效签证和护照在入境时出示给机场人员就可以了。注意,前提是签证是有效的。
2.有个学生在03年2月10日赴澳学习。在学习了一段语言培训课程后,要换学校。学校同意了并通知了移民局。移民局给这个学生邮寄了一封信,要求他在三周内亲自到移民局办理相关手续。巧的是,在那时,这个学生的homestay家庭刚好搬了家。在学生拿到这封信的时候已经过过了三周的期限。所以他也没有再去移民局并于2003年11月底离澳回国。所以不知道签证是否被撤消,是否要等三年再申请。后经咨询,此学生可再申请,因为早以过了三年期限。
3.关于Assessment Level有变化,其中有香港和台湾-由AL2变化为AL1,但中国没有变化。2007年5月14日起生效。
4.请注意,自2007年7月1日起,澳洲签证申请费用将会有明显提高。签证费用调整的详情将会于近期公布。
5.Student visa condition 8206, which restricts student visa holders from changing education provider within the first 12 months of their principal course of study, will have no effect after 1 July 2007. Therefore, from 1 July 2007, student visa holders will no longer be required to lodge a change of provider application with the department.
(本文作者:澳际出国留学签证部 乔老师) 特别声明:本文为澳际出国留学原创文章,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“澳际出国留学”及作者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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